KIS旗舰版将凭证录入后并指定现金流量,保存模式凭证后再次调入生成新的凭证,能否同时调入对应的现金流量项目?
保存模式凭证时勾选【现金流量】即可。
请按以下步骤操作:
1、登录KIS旗舰版主控台后,依次单击【财务会计】→【总账】→【凭证处理】,双击【凭证查询】;
2、过滤出需要保存的模式凭证并双击打开记账凭证界面,单击【文件】菜单下【保存模式凭证】;
3、在弹出的保存模式凭证界面,输入【名称】并选择【类型】,然后在下方字段列表中勾选【现金流量】,单击【确定】按钮;
4、新增凭证时单击【文件】菜单下【调入模式凭证】,即可带出对应的凭证科目及现金流量项目,输入凭证金额后修改流量项目中对应的金额即可保存凭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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